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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交警:全力做好《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宣传工作

2023-03-16 15:03:17    来源: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资料图】

《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条例》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群众和交通参与者对《条例》的知晓率,增强电动车驾乘人员的文明意识、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汉中交警积极联系辖区镇办,联合开展《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普法宣讲活动。

3月8日,汉中交警二大队三中队组织宣传小分队来到辖区宗营镇,交警二大队四中队组织宣传小分队走进辖区龙江街道办,分别与宗营镇政府和龙江街道办联合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在活动现场,宣传小分队民辅警与镇办工作人员摆放宣传提示牌,向群众发放了《条例》宣传彩页,宣讲管理规定、登记上牌政策和安全驾驶要求,提示电动车骑乘人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熟悉了解《条例》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对电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讲解,提示电动车驾乘人员按规定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头盔,安全文明出行。

3月10日上午,汉中交警二大队一中队联合辖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在城区钟楼小广场开展电动车安全驾驶交通安全宣讲活动。活动现场,宣传民警与办事处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折页、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详细解读了《条例》,普及电动车管理规定,让群众熟悉了解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登记挂牌和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效推进《条例》知识普及。

为使宣讲活动取得实效,结合路面常见的四种类型的电动车,民警向群众讲解了电动车日常行驶时车辆速度快、制动性能差等交通安全隐患,针对电动车隐患多、事故多等特征,呼吁电动车驾乘人员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在驾驶电动车时务必要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争道抢行、按照规定车道行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改装车辆、不加装遮阳伞、不违规载人,拒绝超速行驶,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宣讲活动持续一个多小时,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引起许多市民群众驻足参与学习。

3月10日上午,交警一大队一中队积极与辖区东关办事处沟通联系,在东关里文化运动广场开展《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普法宣传劝导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面对面讲解、散发宣传资料、讲解宣传展板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的认定标准、上牌登记程序及骑乘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严禁酒后驾驶等通行规定,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养成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良好习惯。并结合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和安全行车要求、生动讲解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汉中交警将继续主动加强与辖区镇办联系,依托各类宣传阵地和形式,多措并举、全方位联合向辖区市民群众宣传解读《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舆论氛围,为依法管理电动车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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